(一)若发现自己或他人有协助洗黑钱几万的情况,应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如果是被他人胁迫参与协助洗黑钱,要保留好被胁迫的证据,在司法机关调查时如实说明情况,因为被胁迫犯罪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自己所知道的关于洗黑钱犯罪的相关线索和信息,这有助于司法机关侦破案件,也可能对自己的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帐户等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