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先尝试协商,能达成一致就按约定分割房产。
(二)若协商不成,区分房产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该房产是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
3.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情况,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