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车内录音证据时,确保取得方式合法,不采用窃听、胁迫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手段。例如不要私自安装窃听设备获取录音。
(二)保证录音的真实性,避免对录音进行剪辑、篡改等伪造行为,以免法院审查不通过。
(三)使录音内容与离婚案件的待证事实相关,如证明对方过错行为、财产状况等关键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