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阶段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对方转移财产,确保后续有财产可执行。
(二)拿到胜诉判决后,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其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并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用于偿债。
(三)若对方暂无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一旦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财产,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四)若对方有劳动能力,与其达成分期赔偿协议,用未来收入逐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但债权人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