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三年一般彩礼不予退还,若想主张返还,需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给付彩礼未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通常不能要求返还。
(二)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因彩礼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陷入困境,且有证据证明,在离婚时可向法院主张返还,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判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