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无遗嘱,老宅子由三个儿子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老人配偶(三个儿子的母亲)也已去世,且老人的父母(儿子的爷爷奶奶)也已去世,则三个儿子为仅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每人继承三分之一份额。需要注意:第一,确认是否还有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健在(如配偶、父母),如有则他们也有继承权;第二,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特殊性: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继承人通过继承房屋取得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宅基地的使用权。三个儿子对该房屋形成按份共有关系,可协商由一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折价补偿另外两人,或共同使用或出售后平分价款;第三,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请求分割遗产。建议三兄弟先就房屋归属及补偿方案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