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时,若一方有过错,双方先尝试自行协商处理共同财产,确定分割比例和方式。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无过错方对于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行为的另一方,有权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四)等待法院综合双方经济状况、婚姻持续时间、过错对家庭的影响等因素,做出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