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父亲给女儿买房是否算个人财产取决于父亲有无明确赠与女儿一方的意思表示及房产登记情况,有明确表示且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属个人财产,否则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若父亲出资买房时,以书面协议等形式明确表示房产仅赠与女儿一方,且将房产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此时房产是女儿的个人财产。若未明确表示赠与女儿一方,即便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该出资通常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涉及此类情况时,明确赠与意思和做好房产登记十分重要。如果对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财产归属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