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刑事责任方面
若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只有在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时,才要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聚众斗殴出现致人重伤、死亡情形,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定罪处罚。
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构成犯罪的,要负刑事责任,不过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对于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处罚,需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