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取保候审申请。
(二)准备申请内容。说明申请理由及拟采取的保证方式,保证方式有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证明符合条件。证明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取保候审条件。
(四)等待决定。提交申请后,办案机关会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同意则责令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不同意会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