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查看保险合同约定,判断此次住院与之前理赔事故的关联,若有关联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未超限额,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要求提供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资料申请再次理赔。
(二)若此次住院与之前事故无关联,或有关联但超出合同约定赔付范围、限额,保险公司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费用可能由责任方承担。
(三)若对责任认定和赔偿有争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