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另一方坚持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并在材料中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理由。
(三)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需配合法院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效且有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四)要做好离婚诉讼可能经历一审、二审程序,耗时较长的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