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经济补偿,在婚姻中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工作等义务一方,要注意留存自己履行较多义务的证据,如照顾老人的费用支出凭证、抚育子女的相关记录等。在离婚时先与对方协商补偿数额和支付方式,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
(二)对于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要及时收集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