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是否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个人名义债务一般另一方无需承担,符合特定情形除外;夫妻共签、事后追认或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另一方需承担。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必承担,但当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时除外。而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有共同承担的义务,共同债务先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或归各自所有时,先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您对夫妻债务的认定和承担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