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担抚养费用。即便孩子抚养权不归自己,也要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二)行使探望权利。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需协助,通过探望履行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责任。
(三)给予道德关怀。在道德层面给予孩子关爱和正确引导,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