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领结婚证的“结婚”属同居关系,五金是否归女方个人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附条件赠与且未领结婚证,男方可要求返还;日常自愿无偿赠与已交付,一般归女方;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当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在订婚等时候赠与女方五金,这属于附条件赠与。由于双方未领结婚证,结婚目的未达成,男方有权要求返还。而在日常交往中男方自愿无偿赠与女方五金,且完成交付,赠与行为生效,五金通常归女方个人所有。并且,若双方就五金归属有明确约定,应按照约定处理。实践中,若因五金归属产生纠纷,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判定。若大家在这类问题上遇到困扰,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