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数额标准:明确不同数额区间对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如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等,各地区可能会有具体执行标准,可关注当地规定。
(二)准确计算数额:认定时以实际骗取数额为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要扣除,而实施诈骗的中介费等成本、行贿或赠与费用都应计入诈骗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