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官司耗时短,可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要提供清晰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且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审限,要配合法院按流程申请。
(三)涉及鉴定、公告等情况,提前了解并做好时间规划。
(四)若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准备好充分上诉理由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