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生病费用,父母可先自行协商划分,若有协议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二)协商不成时,因子女患病费用是合理额外支出,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有义务分担,一般根据父母经济状况和孩子实际需求由双方共同承担,若无特殊情况司法实践中通常平均分担。
(三)若一方拒绝支付合理费用,另一方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费用分担保障孩子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