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协议约定彩礼相关事宜时,双方应确保是真实意愿表达,且协议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以保障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在约定彩礼金额计算方式时,最好由双方协商明确写入协议,避免后续纠纷。
(三)若协议未明确计算方式,彩礼金额以实际给付为准;包含实物的按购买价折算。
(四)当部分彩礼用于共同生活支出,计算不退金额时可扣除已花费部分。
(五)发生彩礼退还纠纷,协议是重要依据,但存在法定应返还彩礼情形,法院会综合考量判决部分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