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合法有效遗嘱,应及时找到遗嘱并确认其有效性,然后按照遗嘱指定内容,让遗嘱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前往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二)若无遗嘱,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前配偶因已离婚无继承权,房产由子女和父母继承。之后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最后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若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按同样流程继承。
(三)若对继承人资格或房产继承份额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