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作为被害人,可积极与加害人协商赔偿事宜,争取合理赔偿并出具谅解书,可能使加害人从轻处罚。
(二)若作为加害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其谅解,以获得从轻处罚机会。
(三)若案件因民间纠纷引发,双方可尝试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这样检察院可能不起诉或法院会从宽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