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婚债务为个人婚前债务,债务人应使用个人财产偿还。在二婚执行阶段,先执行其婚前个人财产,像婚前房产、存款等;若个人财产不够,可执行婚后个人收入。
(二)不能执行再婚配偶个人财产,因其对一婚债务无偿还责任。
(三)若债务是一婚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原夫妻双方都要共同承担。二婚执行时,可能执行原夫妻双方名下财产,以及再婚后债务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可执行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