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与丈夫沟通协商,清晰表明自己抚养孩子的想法和优势,尝试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争取孩子抚养权。
(三)收集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给予孩子更贴心的照顾等;同时收集丈夫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不良生活习惯、经济状况差等。
(四)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可引导孩子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五)若法院判决后丈夫不执行,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