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罪已立案,不要抱有随意撤案的想法,因为这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追究责任。
(二)当出现法定撤案情形时,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可争取撤案。
(三)若处于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发现有法定撤案情形会撤销案件;若已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没有法定撤案情形时,即使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也不能撤案,应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