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收集有力证据证明法定判离情形,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可收集照片、视频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可保留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可收集公安机关的处罚记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可准备分居协议等。
(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准确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然后按照法定程序推进诉讼。
(三)庭审中充分展示收集的证据,积极举证感情破裂的事实。
(四)若第一次起诉未判离,后续要保证双方处于持续分居状态,且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