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有保险的电动车全责事故中,法律未强制要求全责方先垫付医药费。这是基于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未规定全责方有先行垫付费用的强制义务。
(2)若电动车已投保,受害者可申请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这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及时解决部分医疗费用问题。
(3)若保险公司赔偿后仍有费用缺口,剩余部分需由全责方承担。不过,全责方可能因道义或避免纠纷等,选择垫付医药费,但这并非法定责任。
(4)若全责方不垫付,受害者可先自行承担费用,治疗结束后,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途径向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
提醒:
受害者自行索赔时需注意保留好相关医疗票据和事故证明。不同案情的索赔情况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