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确定事故责任,肇事逃逸方一般要承担全部责任。
(二)明确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伤者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三)伤者自行垫付治疗费用,同时保留好各类相关票据。
(四)与逃逸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若逃逸车辆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赔偿;超出部分或未投保的,由逃逸方承担。
(五)协商不成,伤者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双方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赔偿金额和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