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要牢记欠款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开始算,避免错过时间。
(二)在诉讼时效内,可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微信等形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以此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
(三)若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法院通常不予保护,因此要及时在诉讼时效内维权,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