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出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况时,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支持,彩礼通常需返还。
(二)若不存在上述情形,结婚登记前给的彩礼,无特别约定,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
(三)结婚登记后给的彩礼,无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