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对方有意清偿,债权人应及时确认并办理相关清偿手续,保障债权实现。
(二)若双方互负债务符合抵销条件,法定抵销只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约定抵销则可签订协议明确。
(三)债务人遇到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等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若想免除对方债务,可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表达。
(五)当出现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这种混同情况时,要注意是否涉及第三人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