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别以认缴出资额和认购股份为限担责。破产清算有顺序,正常出资股东一般无额外清偿责任,有虚假出资等过错时需担责。
法律解析: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财产权,以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有明确界限。公司破产时,管理人接管财产按特定顺序清算,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相关费用等。财产不足时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受偿。一般股东完成出资就无额外责任,可保障股东合理权益。但股东若有虚假出资等行为,就需在过错范围内担责,这是为防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如果您在公司债务、股东责任等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