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不过别担心,还是有办法解决的。首先,根据法律规定,诉讼费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你胜诉了,被告理应支付这部分费用。其次,虽然你在收据上写了执行款余额不再追究,但这并不意味着你放弃了诉讼费这部分权利。你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强调自己当时并不清楚需要先退回诉讼费这一流程,这是一个误解。同时,你可以提供一些证据,比如之前的沟通记录,证明你并没有放弃这部分费用的意思。最后,如果法院还是坚持不退,你可以考虑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积极沟通和争取,事情还是有可能得到解决的。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