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房屋购买情况的材料,离婚时该房屋明确属于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二)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要保存好还贷记录等资料,离婚时虽房屋归首付方,但可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要求补偿。
(三)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情况,保留好各自出资的证据,按出资比例分割。若抚养孩子一方生活困难,可与对方协商要求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