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债务人正常清偿其他债务不能撤销,若清偿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符合法定条件时可行使撤销权,且应在规定时间内行使,超期撤销权消灭。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正常的债务清偿是债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这种情况下不能撤销清偿行为。然而,当债务人资不抵债时,为个别债权人优先清偿,致使其他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就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此时若债务人与受偿债权人主观存在恶意,债权人便可依法行使撤销权。但债权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若在债权债务方面遇到类似复杂情况,不确定自身权益及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