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抚养费确定因素。在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时,要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参考收入比例确定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特殊情况可调整比例。遇到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选择合适给付方式。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五)协议不妨碍合理诉求。父母可协议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但子女在必要时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