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性质,若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或超出该范围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房子可能被执行。要仔细查看债务产生的用途凭证等资料确认。
(二)若房子是个人财产,法院先执行前夫个人财产,不足再执行其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可向法院说明房子产权情况。
(三)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执行,但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可要求保障基本居住等权益。
(四)若债务是前夫不合理开支如赌博产生,属个人债务,房子一般不会被执行,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