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证据:保留合同、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以此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和欠款金额。
(二)协商解决:直接与对方沟通,说明还款义务和不还款后果,也可找第三方调解。
(三)发催款函:协商无果时,以书面形式催讨欠款,告知还款期限和方式,并保留凭证。
(四)申请支付令:符合条件可向法院申请,若债务人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五)向法院起诉:上述方法都行不通时,可起诉由法院判决,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