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对责任划分和垫付金额无争议时,可自行协商,全责方及时返还无责方或责任小的一方垫付的钱。
(二)协商不成时,垫付方收集好医院缴费凭证、转账记录等垫付费用的相关证据,证明垫付事实和金额。
(三)垫付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方按责任比例承担费用并返还垫付部分,由法院依据责任认定书和相关证据对垫付费用承担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