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确定是否承担信用卡欠款,先判断欠款性质。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家庭日常开销、共同投资,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要承担,双方负连带责任。
(二)若欠款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另一方无需承担,此为个人债务。
(三)判断时要收集消费记录、借款用途证明等证据来证明债务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