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情形: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可能使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可申请执行前财产保全。
(二)申请要求:债权人申请时要提供担保。
(三)法院处理: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
(四)后续限制:申请人需在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申请执行,否则法院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自动转为诉讼或仲裁中的保全措施;进入执行程序后,保全措施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依前款规定,自动转为诉讼、仲裁中的保全措施或者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期限连续计算,人民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