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票据诈骗20万的犯罪嫌疑人,若想争取从轻处罚,可积极退赃退赔,向被害人弥补损失。
(二)犯罪嫌疑人应积极悔罪,在司法机关调查过程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
(三)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为司法机关侦破案件或打击其他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四)若不是累犯,应避免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否则会被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同时,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