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要牢记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依据法律文书的不同履行规定确定起算时间。若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从最后一日起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二)注意申请执行时效可中止、中断,要密切关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合理利用这些规定来保障自己申请执行的权利。
(三)严格在法定的二年期间内申请执行立案,避免因逾期申请导致法院不予受理执行申请,丧失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实现债权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