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仲裁执行方面,若被申请人未按期履行,规定了履行期间的从最后一日起、未规定的从裁决书生效日起,当事人可及时准备好仲裁裁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涉外仲裁执行上,当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需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时要带齐相关能证明仲裁裁决及自身权益的文件。
(三)无论国内还是涉外仲裁,都要关注执行时效,时效为二年,同时要留意该时效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从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开始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