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有权自行放弃债权,因其属于民事权利,债权人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按意愿处分。
(二)放弃债权是单方法律行为,要使放弃行为有效,需作出明确的放弃意思表示,且该意思表示真实、自由,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三)放弃债权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务人无需再履行相应债务。
(四)若债权人放弃债权影响其对他人所负债务履行,比如无法清偿其他到期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