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证明重婚的证据:收集重婚方与第三者的结婚登记资料,如结婚证;向邻居、居委会人员收集能证明二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
(二)准备证明同居的证据:收集能显示配偶与第三者长期共同居住生活场景的照片、录像;若存在以二人名义签订的租房合同,也可作为证据;收集体现二人亲密关系及长期稳定生活状态的聊天记录、书信等。
(三)涉及财产赠与纠纷的证据:准备转账记录、赠与协议等证明财产赠与情况的材料。
所有证据都要通过合法方式取得,并且能构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此支持自己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