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医时获取证明:被撞者在就医时,要让医疗机构出具需要护理的证明,明确护理期限和护理人数。
(二)确定护理费计算方式: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其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算,提供收入及误工证明;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三)协商索赔:被撞者先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赔偿护理费。
(四)诉讼索赔:协商不成,准备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等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