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项目按受害人实际损失确定,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造成残疾的,加赔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二)赔偿方式可先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履行。
(三)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
(四)若故意伤害构成犯罪,受害人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