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共同财产,若有一方有重大疾病,可在协议中考虑给予适当倾斜。
(二)若协议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以及弱势方(有重大疾病方)的原则判决财产分割。
(三)若一方因重大疾病需较多医疗费用且生活困难,双方先协议由另一方从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协议不成再由法院判决。
(四)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先由共同财产偿还,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双方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