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可免除处罚。
(二)在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积极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立功表现,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主动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努力取得其谅解,这样在量刑时法院会从宽考虑。
(四)避免采用残忍的犯罪手段实施伤害行为,防止因社会影响恶劣而被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